交通复议要走哪些流程
交通复议一般要经过申请、受理、送达副本、被申请人答复、审查、决定、送达这些流程。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,向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书面或口头提出申请;复议机关按程序处理,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决定并送达,决定书一经送达即生效。
在申请阶段,申请人必须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,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。可以书面申请,也能口头申请。书面申请需提交复议申请书,详细阐述复议理由及请求,同时准备好原处罚决定书及其复印件、个人身份证明、相关证据材料(如现场照片、视频、证人证言等)。口头申请的话,复议机关会记录相关信息。
复议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会决定是否受理。如果不符合规定,将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;若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,也会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申请。
受理之后,复议机关会在七天内,将复议申请书的副本或复印件发送给被申请人。被申请人收到相关资料后,需在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,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、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。
接下来进入审查环节,复议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和调查,并提出复议意见。有权处理的,三十日内依法处理;无权处理的,七日内转送。
之后是决定环节,若认定事实清楚,证据确凿,适用依据正确,程序合法,内容适当,将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;若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,则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;要是存在主要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等情形,将决定撤销、变更该具体行政行为 。
通常情况下,复议机关会在六十日内作出决定,情况复杂的可延长不超过三十日。最后是送达环节,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。
问题延伸:很多人在交通复议时会担心证据不足。其实在遇到交通违章觉得不合理时,就要第一时间收集证据,如行车记录仪的视频、现场照片等。只要证据真实有效,能支撑自己的复议请求,就有助于提高复议成功的概率。即便复议失败,也不要气馁,还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