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道路安全法的相关条款是什么?
交通道路安全法条款众多,涵盖车辆和驾驶人管理、道路通行条件与规定、事故处理、执法监督等多方面。如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右侧通行、分道行驶;特定情况不得超车;行经人行横道要减速或停车让行等。这些条款旨在维护交通秩序,保障安全与畅通 。
通行原则
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,这是基本准则。若道路划分了不同车道,车辆需分道通行;若未划分,机动车在中间行驶,非机动车和行人靠两侧。如此规定,能让不同类型的交通参与者各行其道,避免混乱与冲突,保障交通有序。
专用车道与交通信号
专用车道具有排他性,只允许指定车辆通行,以保障特殊需求。而交通信号是交通运行的指挥棒,车辆和行人都要严格遵守。不过在有交警现场指挥时,要服从交警指挥;在没有信号指示的情况下,也要确保安全、畅通地通行。
安全距离与禁止超车
同车道后车与前车需保持安全距离,这是为应对突发状况预留足够的反应时间。在一些特定情况,如前车正在左转弯、掉头、超车,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,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等,不得超车,防止事故发生。
交叉路口通行
在交叉路口,要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等指示。若没有指示,则需减速慢行,让行人以及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。同时,还有具体的让行规则,以确保路口通行高效且安全。
排队与人行横道
遇到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时,不得借道超车,而应依次交替通行。当行经人行横道时,要减速行驶;遇到行人通过,必须停车让行,保障行人的安全与路权。
特殊车辆通行
载运危险品的机动车,需经批准后按指定路线、时间行驶。机动车严禁超载,货运机动车禁止载客。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享有优先权。养护车等在不影响正常通行的情况下,不受标志限制,但不得逆行。高速公路及城市中心道路禁止拖拉机通行。
交通道路安全法的这些条款,多维度保障了道路交通的有序、安全与畅通,让各类交通参与者都有章可循,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。